中共宁夏大学委员会巡察公告(2022年第2号)
作者:巡察(督查)办公室 时间:2022-03-28 点击数:
根据校党委统一部署,校党委第七轮巡察第二巡察组于2022年3月30日进驻阿拉伯学院(中国阿拉伯国家研究院)进行常规巡察。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巡察时间
2022年3月30日-4月27日
二、巡察对象
阿拉伯学院(中国阿拉伯国家研究院)领导班子及其成员
三、巡察组
组 长:党小龙
副组长:郑燕玲 马彦峰
巡察专员:陈 凯 黄 越
四、巡察重点及工作方式
巡察期间,巡察组将依据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》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》,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,突出问题导向,盯住关键少数,查找政治偏差,开展监督检查。根据巡察工作相关规定,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阿拉伯学院(中国阿拉伯国家研究院)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,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、生活纪律的举报和反映。巡察组将综合运用听取汇报、列席会议、民主测评、个别谈话、调阅资料、受理信访、座谈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。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如实反映问题、提供线索。
五、反映问题渠道
巡察期间,设立值班电话、举报信箱和电子信箱等,接待师生来信来访。
(一)值班电话:13995078360,18169099397(受理时间:工作日上午8:30至12:00,下午14:30至17:30)。
(二)举报信箱设在知行楼(阿拉伯学院办公楼)八楼楼梯口。电子信箱:ndxcd7d2@163.com。
(三)邮政信箱: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489号宁夏大学党委巡察(督查)办公室收。
(四)巡察组接访地点:知行楼八楼806室。
特此公告。
中共宁夏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(代章)
2022年3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