巡察(督查)办公室工作职责
1.组织开展校内巡察工作,向学校党委及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,传达贯彻校党委及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;
2.协助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巡察规划和年度计划,研究巡察运用成果;
3.统筹、协调、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,配合做好巡察工作人员的培训、监督和管理;
4.督查督办学校党委常委会、校长办公会及其他重要专题会议决议、决定和研究事项的执行落实情况;
5.督查督办学校年度工作要点、重点任务和全局性工作的落实执行情况;
6.对校党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,以及巡察发现问题和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工作进行督查督办;
7.建立巡察工作台账,做好巡察工作资料的建档和管理工作;
8.督查督办学校领导批示、交办的事项或其他重要工作事项;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。